學程 Program |
中文名稱:永續資源學分學程
英文名稱:Sustainable Resources Program |
學程主任 Director of Program |
姓名:莊振義 |
學程網址 Website of te Program |
http://www.gcrc.ntu.edu.tw/ |
聯絡人 Person in Charge of the Program |
姓名:李家翰
電話:33665082
Email:lesterlee@ntu.edu.tw
主辦單位:全球變遷研究中心 |
學程簡介 Introduction of Program |
一、學程目的 展望未來,全球變遷、氣候變異顯著,但全球自然降雨並無法顯著增加;同時,全球各地水土保持不良、水污染嚴重、地下水超抽、地層下限、都市人口集中、飲用與工業用水需求量大增,配合預期全球人口將持續增加,因此下一世紀飲用水的供應將顯著不足。其他自然資源如糧食、森林與化石能源,也均將在全球人口持續成長下,面臨資源有限但需求無限的窘迫。因此,教育學生了解下一世紀最重要的資源問題,並探索全盤性的解決方案,當為現階段大專院校教育的重要任務之一。
本校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及生命科學院包容許多相關系所,非常適合在國內發展具臺大特色的「永續資源學程」,以提供本校所有有意願學習的學生們一個專研的機會,並使畢業學生在就業市場上更能符合現今社會對永續資源之關注。本中心 (全球變遷研究中心) 與生物資源暨農學院及生命科學院各相關系所合作,並參考理學院「地球系統科學學程」的設計,規劃出以下列重點為核心的「永續資源學程」。 二、課程規劃 1. 本學程由臺大生農學院各系所與全球變遷研究中心負責學程規劃、課程協調、學生選修諮詢與學分認可等工作。 2. 修習本學程的學生必須在不違反該系(所)訂定之系(所)修課規定前提下,另修習本學程規定之20學分。 3. 修習本學程之學生依其主修科系特性,可抵免該課程群,但20總學分的要求不受影響。 4. 部份課程因開課狀況不穩定而刪除,96學年度前已修習者仍列入學分計算。 5. 97學年度起將原來六類課程群整併為3大課程群,96學年度之前申請者一體適用。 |
畢業資格 Graduation Requirements |
一、選課須知 1. 修滿20學分可申請學程學分證明; 2. 至少包括「資源」課程群3學分, 「政策」課程群3學分, 「系統整合」課程群3學分; 3. 高階課程至少兩門, 通識課程至多4學分可納入學程總學分。 4. 本系所課程最多抵9學分。
二、證書核發程序 學生完成本學程總學分要求時,應檢附中、英文歷年成績表各乙份,主動於畢業前一個月向本中心提出證書核發申請,審核通過後簽請農學院院長、教務長以及校長同意後,授與「國立臺灣大學永續資源學程學分證明」。
三、其他注意事項 依『國立臺灣大學跨院系所學程設置準則』第七條:修讀學分學程學生,已符合本學系、所畢業資格而尚未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,得向教務處申請延長修業年限,至多以一年為限,但總修業年限仍應符合大學法修業年限及本校學則規定。
若修讀學程學生在大學畢業時仍未修完本學程規定應選修20個指定學分,但學生已考上本校研究所,仍可繼續修習未修完之學程學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