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程 Program |
中文名稱:海洋事務學分學程
英文名稱:Maritime Affair Program |
學程主任 Director of Program |
姓名:魏慶琳 |
學程網址 Website of te Program |
http://www.oc.ntu.edu.tw/?page_id=262 |
聯絡人 Person in Charge of the Program |
姓名:游慧中
電話:33661606
Email:huichungyu@ntu.edu.tw
主辦單位:海洋所 |
學程簡介 Introduction of Program |
參、 設置宗旨 海洋佔地球表面積百分之七十一,廣大深邃的海洋是全球氣候最主要的調節力量,它主宰著地球氣候,也對人類社會的永續發展有重大影響;生命起源於海洋,地球上所有生命的延續也依賴著海洋;海洋中任何微小的變化都可能導致全球巨大的災變。近年來,全球氣候變遷的影響日益顯著,重大的自然災難頻頻發生,追溯許多災難的根源往往都起因於海洋。唯有充分了解海洋的特性和運作模式,才是災害防治的治本之道,也是人類社會永續發展的根基。 臺灣四面環海,海洋與臺灣地區的國防、經濟、文化、社會、環境保護和永續發展,都有密切關係。我國政府體認海洋在國家社會發展上的重要性,標榜「藍色國土、海洋興國」的政策方針,並以提升我國海洋相關實力為目標;其中,強化海洋教育和研究能力,推廣正確海洋知識,使未來的社會大眾瞭解海洋,進而促進海洋環境保護和海洋資源的永續利用,實為海洋政策的核心任務。推展海洋事務相關教育的重要性,在政府頒布的「海洋政策白皮書」及「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」中,皆有具體宣示。 近年來,由於工業發展、人口增加及貿易盛行,海洋相關的事務日益增加。例如:海洋污染相關議題及衍生的國內外法律事件日益增多;台灣遠洋漁船遠赴世界各大海洋從事捕撈作業,常因漁業資源管理糾紛而引起國際法律與政治事件;此外,國際間海域疆界與經濟海域劃定的議題,對於各國政治及法律層面的影響更是深遠巨大。綜合而言,海洋事務不僅涉及台灣海域的環境及資源管理,更及於國內外法律與國際政治事務。在台灣邁向高度國際化的未來,在大學中傳授基礎海洋知識、相關法律與政治事務,以及三者間互動影響之專業知識,引導學生認識與思考相關議題,充實海洋事務基礎知識,建立論述思維,實為培育海洋國家中堅人才的要務,也符合政府「海洋興國」政策及國家社會發展之需求。 本學程的設置宗旨,即為經由知識傳授、議題探討與學習,培養學生處理海洋事務的基本知識與實務技能,期望其未來能以充實的專業知識,做到經略海洋事務,保護海洋環境,永續海洋資源,進而提升臺灣在國際間的地位,成為海洋國家的中堅。本學程整合本校既有海洋科學、法律及政治相關領域學者專家,開設跨院系的海洋事務學分學程,提供本校學生多元學習的機會;有志於投入海洋相關事務,如海域環境保護、海洋資源管理、海洋永續利用及國際海洋法規等的學生,皆可透過本學程之學習,及早規劃接受完整的基礎訓練,日後無論是選擇進入海洋事務相關的學術研究或公民營事業職場,都有足夠的基本海洋認識與充分的法律訓練。
肆、 申請修讀資格 本校在校學生二年級(含)以上學生(包括研究所學生)。 |
畢業資格 Graduation Requirements |
伍、 課程規劃 本學程修習課程共20學分,分為必修課程、進階必選課程、選修課程。其中必修課程共4門,8學分,進階必選課程共6門,至少必選2門。 (一)必修課程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學期 授課教師 海洋科學概論 Introduction to Marine Science 2 海洋所 林斐然 海洋環境概論 Introduction to Marine Environment 2 海洋所 范光龍 海洋政策通論 2 國發所 周繼祥 徐明謙 國際海洋法 The International Law of the Sea 2 法律系 姜皇池
(二)進階必選課程:至少必選2門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學期 授課教師 海洋生物資源管理 Marine Resources Management 2 海洋所 孫志陸 環境化學 Environmental Chemistry 2 海洋所 白書禎 海洋污染 Marine Pollution 2 海洋所 曾鈞懋 國家海洋政策與海域執法 National Marine Policy and Maritime Law Enforcement 2 法律系 姜皇池 海洋環境保護之國際法規範 International Law Regime of Marin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 國際漁業法規範與台灣 International Fishery Laws and Taiwan 2 海洋與社會 2 國發所 徐銘謙
(三)選修課程 課程編號 課程名稱 學分數 學期 授課教師 南海問題專題研究 Seminar on Legal Issues of South China Sea 2 法律系 姜皇池 國際海洋法案例研究 Seminar on International Law of the Sea 2 法律系 姜皇池 海洋政策專題研究 2 國發所 周繼祥 兩岸海洋政策專題研究 2 國發所 周繼祥 中共海洋政策專題 2 國發所 周繼祥 海水水質監測 Monitoring of Sea Water Quality 2 海洋所 白書禎 海洋保育生物學 Marine Conservation Biology 2 海洋所 戴昌鳳 水化學 Aquatic Chemistry 3 海洋所 溫良碩、白書禎
課程規劃分為兩群組,一為基礎海洋科學課程,包括海洋科學概論、海洋環境概論、海洋生物資源管理、環境化學、海洋污染等課程,授課對象是非地科領域(包括法律系)的學生。透過本群組的課程,學生將瞭解海洋科學的內涵、台灣附近海域海洋環境的特色,海域資源利用現況及污染防護與監測等課題。另一群組為海洋法政基礎課程,包括海權與海洋事務、國際海洋法、國家海洋政策與海域執法、海洋環境保護之國際法規範、國際漁業法規範與台灣等課程,授課對象是非法律系的學生,修習完基礎海洋科學課程後,進階到法律相關規範的學習,讓學生瞭解從事海洋相關活動,如捕漁、航運、資源利用等,所要面臨的法律規章等問題。 修習完以上課程的學生,可依興趣修習下列專題研究的選修課程,如南海問題專題研究、國際海洋法案例研究、海水水質監測,水化學,或個案討論如海洋環境與社會變遷。 學生在接受本學程的訓練後,應有足夠的能力判斷他們日後再深造的方向,無論是投入海洋專業,法律專業或是融合二者之海洋事務專業,都能輕鬆面對,成為國際社會需要之跨領域專業人才。 學生修習本學程需符合本校學程設置準則第五條規定,亦即學生修習本學程之科目學分至少應有九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系、所、加修學系及輔系之必修科目。曾在本校修習及格之相關課程,經申請由任課教師及海洋研究所或法律學系審核通過後,准予抵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