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程 Program |
中文名稱:生命教育學分學程
英文名稱:Life Education Studies Program |
學程主任 Director of Program |
姓名:孫效智教授 |
學程網址 Website of te Program |
http://lesp.ntu.edu.tw/ |
聯絡人 Person in Charge of the Program |
姓名:鄭小姐、邱小姐
電話:(02)33661755#101、#103
Email:ntulesp@ntu.edu.tw
主辦單位: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 |
學程簡介 Introduction of Program |
學生在更開放自由,卻可能更迷惘的大學階段,除了各專業領域知識技能的追求外,也需要探討人生中其他重要的成長課題,方能以更均衡的全人發展,因應未來世局的多變挑戰。 為回應高競爭壓力、高自我期許的校園現況,幫助學生更有系統的思考人生意義、學習生活平衡、探索生涯方向,特規劃設置生命教育學分學程,於112年起正式啟動招生及開設課程。 本學程是由臺大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主責,協同校內各教學單位,結合跨領域學習及多元行動實踐,培養學生向內探索自我、韌性成長,向外關懷社會、服務利他的能力。
申請方式: 一、先至本系統【線上申請】填寫資料,下載系統自動產生之申請書 二、再填寫Google申請表單(https://forms.gle/mWwb81aPD3FZKcZdA),並上傳所需繳交的資料PDF彙整檔案
申請期間:5/1至5/20(二)23:59止 面試通知:5/23(五)前Email至個人信箱 面試時間:5/26(一)18:30-21:00、11/28(三)18:30-21:00(擇一時段參與) 錄取名單:6/9(一)上午10時後 Email至個人信箱
招生說明會資訊 ※時間:5/7(三)18:30-20:50 ※報名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ZraqDQRYbjwAygnr7 學程FB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TU.LESP |
畢業資格 Graduation Requirements |
畢業資格: 一、本學程學生應修習至少十五學分並符合下列條件: (一) 應修課程學分共計九學分以上。 (二) 選修課程學分共計六學分以上。
二、證書核發程序: 修畢本學程規定之學分數,請填寫證書申請表並檢具歷年成績單,繳交至學程辦公室(博雅教學館4F生命教育中心)。經學程委員會審核通過簽請教務長及校長同意後,授與「國立臺灣大學生命教育學程學分證明」。
三、修業年限、成績與學分計算: (一)修讀本學程學生在大學畢業後若未修完本學程十五個學分,但已考上本校研究所,仍可繼續修習未修完之學程學分。 (二)修讀本學程之學生,若已符合主修學系、所畢業資格而尚未修滿本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,得依本校「跨院系所學分學程設置準則」之規定,向教務處申請延長修業年限。 (三)學生修習本學程之科目及學分是否計入主系所畢業應修學分內,由其主系所認定之。 (四)本學程學生於核准修讀本學程前已修畢之本學程課程者,得檢附成績單等相關證明文件向學程辦公室辦理採計為本學程學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