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程 Program |
中文名稱:環境社會治理學分學程
英文名稱:Environmental, Social, Governance Program |
學程主任 Director of Program |
姓名:廖國偉 |
學程網址 Website of te Program |
https://esgp.ntu.edu.tw/Default.html |
聯絡人 Person in Charge of the Program |
姓名:廖泓韻
電話:02-33663444
Email:huyuliao@ntu.edu.tw
主辦單位: |
學程簡介 Introduction of Program |
建構學生對環境保護(E,Environmental)、社會責任(S,Social)、以及公司治理(G,governance)的正確認知,培養產業永續經營、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議題的批判思考、解決問題及評估管理的能力,並形塑永續發展多元而包容的核心價值,擴展學生未來就業競爭力。 |
畢業資格 Graduation Requirements |
修習本學分學程的學生須在不違反該系(所)訂定之系(所)修課規定前提下,修習本學分學程規劃課程中至少20學分。 學生修習本學分學程之科目及學分是否計入主系所畢業應修學分內,由其主系所認定之。 申請學程前,於本校所修之本學分學程課程規劃內之科目,學分可採計。 修讀本學分學程之本校學生,已符合本學系、所畢業資格而尚未修滿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,得向教務處申請延長修業年限,至多以一年為限,但總修業年限仍應符合大學法修業年限及本校學則規定。 修讀本學分學程學生,於畢業時仍未修完本學分學程規定之20學分,但考上本校系統學校研究所,得於研究所修習年限內繼續修習未完成之學程學分。 https://esgp.ntu.edu.tw/cp_n_185521.html |